PG电子宁夏勇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8960 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8-06 21:10:01

  PG电子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勇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售楼部发现的宣传单页存在误导消费者和虚假宣传等问题,被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在当事人售楼部发现的小区位置图宣传单页,地图比例未按照真实比例制作,将江山阅小区至银川汽车站、南门广场、鼓楼PG电子、学校等地标的距离明显缩短,且未在宣传单页上进行备注说明。在售楼部发现的印有“国企荆门城控国家城市群营造者”的宣传单页,对于小区周边湿地面积宣传内容“围绕5330亩水域面积,打造13640亩湿地”,数据来自于《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4)的通知》,其中七子连湖PG电子、银子湖均为在建设中项目,当事人未在宣传单页中进行说明;对于“银川高铁东站”(在规划中交通设施),也未进行标注PG电子。上述 2 个宣传单页均是由当事人公司广告策划部门在 2024 年自行设计,委托第三方厂家印制。宣传单页设计制作成本为 0.8 元/张,印有小区位置图的宣传单页共印制了 500 张,印有“国企荆门城控国家城市群营造者”的宣传单页共印制了 8000 张,上述宣传单页的总费用为 6800 元。

  宁夏勇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罚款 8960 元。